各相关学院及合作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新兴产业聚集地的意见》及芜湖市委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十大新兴产业聚焦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徽工程大学与芜湖市战略合作,围绕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根据《安徽未来技术研究院2022年建设方案》,主体面向芜湖市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未来技术研究院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按照安徽未来技术研究院重点建设领域,主要围绕安徽省及芜湖市十大新兴产业的需求实施以合作企业为主体的新技术、新产品工程化开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高价值发明专利和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芜湖市相关企业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引领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2.突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通过安徽工程大学产业创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与芜湖市企事业单位联合实施项目研究,在科技创新、经济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服务企业等方面取得实效。
3.突出服务工程化、产业化需求的宗旨,项目工程化、产业化的成果由双方共同拥有,对实施成效明显的项目,“安徽工程大学产业创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给予滚动支持。
4.项目立项后,安徽工程大学产业创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工程化、产业化技术研发合同,引导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从安徽未来技术研究院奖补资金中拨付至牵头单位,经费后续使用需接受芜湖市及学校相关部门审计。
二、项目设置
1.本年度拟设置引导基金项目不超过5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2.项目实施周期两年(2023.07-2025.06),并开展中期检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牵头单位须是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驻芜企事业单位)。协作单位之一需为安徽工程大学二级学院,鼓励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风投机构作为协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
2.牵头单位资产及运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工程化、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3.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如为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牵头单位配套资金与引导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1。
四、立项程序
1.项目牵头单位与协作单位共同填写《安徽未来技术研究院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安徽工程大学产业创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申报书审核通过后,安徽工程大学产业创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按照《安徽未来技术研究院2022年建设方案》组织评审。
3.拟立项的产业引导基金项目,牵头单位与安徽工程大学产业创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书。
4.申报书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2871107
安徽工程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安徽工程大学产业创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