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皖财资〔2021〕1404号文件精神要求,做好我校经营性国有资产股权划拨相关准备工作。
二、安徽未来技术研究院已认定为芜湖市公共研发平台,做好2021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三、做好廉政承诺书签订工作。